尊敬的用户:
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网络平台技术服务,我公司已更换全部旧服务器,并启用了新的IP地址,随着信息产业部第二代ICP/IP备案管理系统的正式启用,我公司技术部门将对所有客户网站进行重新备案和数据迁移。 自2007年10月1日起,委托我公司代办ICP备案的用户,按200元收费标准收取“网站备案手续费”,客户自行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报备并通过审核,我公司不再收取该笔费用。 特此通知
宁海张力网络有限公司2007年9月21日